保安員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人員,他們具有制止違法犯罪行動的職責,對制定區域內進行巡邏及治安管理工作,維護區域內的人員安全問題及進出人員的管理工作。保安員的額主要工作內容有做好人員的進出登記,巡邏廠區的安全問題等。
1.有權制止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在執行任務時,對殺人、放火、搶劫、盜竊、強奸等現行違法犯罪分子,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但無實施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和罰款的權力。
2.對發生在所護衛區內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持秩序、提供情況,但無勘察現場的權力。
3.在防范和打擊犯罪活動時,保安員可以配備和使用非殺傷性防衛械具。
4.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的人,保安員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罰款、裁決等處罰的權力。
5.對違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可采取正當防衛。
6.對攜帶和運送可疑物品,身帶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藥槍及其他形跡可疑的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報請當地公安機關處理,但無權偵察、扣押、搜查。
7.對出入小區、大廈的可疑人員、車輛及所攜帶、運載的物品,按規定有權進行驗證、檢查。
8.按照規定,有權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進入小區、大廈內。
9.積極配合衛生、綠化、維修等其他服務,制止違章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向總值班室或班長報告(制止違章要先敬禮)。
10.熟悉和愛護小區(大廈)內配套的公共設施、機電設備、消防器材,并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1.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12.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各項治安防范活動或行動,努力完成各項治安服務工作。
13.密切聯系群眾,積極向業主(住戶)進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傳,協助業主(住戶)做好“四防”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業主(住戶)報告,協助整改。
1.公安保安按照客戶單位的廠紀廠規形式,按照保安的職責,做到精神飽滿,禮貌待人,保障工廠的財產安全和員工的安全,維護工廠的正常生產秩序!
2.按照要求對整個廠區的設施定期巡檢,杜絕安全隱患,如果發現問題,需要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嚴格遵守出廠和入廠的登記制度,所有外來人員都按照正常秩序登記!
4.嚴禁隨便丟垃圾和亂吐口水現象。監督員工進出入車間或上洗手間時穿專用工鞋。監督全體員工星期一至星期六一律穿廠服上班,并佩戴好廠證。違反此款,保安有權拒絕員工進入車間。
5.定期巡查工廠,防止打架斗毆和盜竊行為。必要時協助廠部領導檢查宿舍。完全熟悉\“滅火器和滅火栓\”的使用方法,定時檢查消防器材,并做好保養記錄。禁止上班時與員工閑談,違者每次罰款20元。保安員值班時,衣著要清潔、整齊、統一,不得隨意穿著,不準留胡須,待人接物要文明禮貌。
6.交班時,將值班情況交接清楚,并跟進事項!